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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护国之役后,唐继尧以为北京政府对其“功高不赏,祺瑞使人赐勋刀,犹诫以少年去骄。不多,继尧所举教育总长王九龄过沪,竟发其运烟事,抵九龄罪,下之西狱。祺瑞左右为谋,倾险若斯”。四川内战迸发后,唐继尧亟欲以巡阅使名义入川以控之,但段祺瑞却令其妻弟吴光新为长江上游总司令兼四川查处使,率军入川,更令唐不满。见杨维真:《唐继尧与西南政局》,台湾学生书局1994年版,第151~153页。
1917年11月,在陈炳被北京政府免职后,桂系抉择由广惠镇守使莫荣新暂代广东督军。莫就任后与孙中山的对立有增无减,他曾十分鄙视地说:“孙某之政府,空头之政府也,彼无兵无饷,吾辈但取不睬之情绪,彼至不能支撑之时,天然闭幕而去。”[8](p19)孙中山为了组成自己的武装力量,派人去广东各地招兵,被莫荣新强力阻挠,甚而有招兵人员被捕杀的情事发生。此事使孙中山极为愤恨,深恶痛绝。1918年1月3日,孙中山致函莫荣新,要求莫供认军政府和其自己的位置及军事统率指挥权,并由军政府录用广东交际官员。当晚,孙中山率水兵“同安”、“豫章”两舰,轰击坐落广州观音山的督军署,以示对莫荣新的正告。1月9日,孙中山在广州各界茶会上解说其炮轰督军署的初衷是:“当陈炳督粤时,曾致电唐继尧,谓听军政府自生自灭。果其听之,犹可言也。今则愈逼愈紧,只许自灭,不许自生。如军政府欲行其职志,而事事掣肘。”故“轰击督署之事,实所以表公正、伸不平,而使军政府自辟其活路者也”。但即便是孙中山如此剧烈的举动,也不能改动实力派军阀“掣肘”的现实,他也只能自下台阶,谓“莫督军勇于醒悟,绝不还炮,事后又供认军政府所要求之条件。是军政府既有活路,复何苛求之可言?且我关于莫督私交历来颇好。彼督未久,所行政令亦无劣迹可评”。[1](p291)而实践上,莫荣新除了有一些口头平缓的表明之外,并未承受孙中山提出的各项条件,两边的对立联系固不自封。
在孙中山与西南当地实力派的对立联系中,当地实力派掌握着兵权与各省政权,得以自行其是,但孙中山有军政府大元帅身份,名义上仍为护法各省领导人与对外代表,是当地实力派对外打交道时难以绕过的“妨碍”,故他们亟思改组军政府,抛弃孙中山的单一首领位置。陆荣廷、唐继尧等提议建立西南各省联合会,阳为联合西南各省一起对立北洋军,阴为改动军政府领导方法以分孙中山之权,唐继尧对此建议尤力,而孙中山则出于争夺当地实力派支撑的需求,也曾对此举一度表明拥护。1917年11月4日,军政府总长唐绍仪、伍廷芳、程璧光等在广州海珠集议安排联合会事,14日孙中山致电唐继尧、陆荣廷,表明“西南形势松散,若无详细之联合,恐缺乏以资反抗……宜即时建议西南联合会议,务期联合西南各省为一大集体”[1](p237)。可是,孙中山在军政府之下建立联合会的初衷,与当地实力派以联合会分军政府和孙中山之权的原意并无交集。依据这以后发布的《中华民国护法各省联合法令》及《护法各省联合会议安排法令》的规则,联合会议由参与护法自主各省、水兵及经联合会供认的未彻底自主省份的护法各军和各战区联合军派出的代表组成,具有处理一起交际,缔结契约;监督一起财务,处理表里公债之征集;统筹军备,方案作战;议定休战议和事情;判决各与省争议事情等权利;设军事、交际、财务、议和总代表,凡联合会议所议定或判决事情,由各总代表署名发布履行;设军事、交际、财务、议和参赞若干员,由各总代表别离聘任[11](p212~213)。这两个法令无一字提及军政府,但依据上述规则,其安排架构及权利实践具有政府的位置与效果,成为平行于军政府的又一政府机构,其建立无非是满意当地实力派阳为团结对北、阴为架空孙中山以分其权的意图罢了。诚如军政府陆军总长打开儒所言:“其外表虽似省政府联合之过渡机关,而其用意在:第一步推翻军政府,第二步推翻旧国会安排,名虽为联合会议,其内容实为合议政府。其议事法令,实为第二国会。此种非鹿非马之会议,如不经国会经过,则为不合法会议,与叛督之天津会议又何故异?如经国会经过,则国会曾发生一军政府,断无再发生一联合政府之理由。即便国会违法经过,则是起义各省,有两个政府,试问国人及友邦将何所适从?”也正因为其在“护法”政治架构下的“合法性”问题,“护法”联合会法令遭到了十分国会和孙中山的对立,十分国会议员以其“易与国会权限淆混,颇有疑问……多表明不拥护之意”;孙中山以为其“实无异又一督军团会议,其不合法与北洋督军团会议相同”。[6](p1095~1096)故联合会虽于1918年1月15日在广州建立,但实践未能发挥效果①。
西南当地实力派经过建立各省联合会以分孙中山之权的策划虽未成功,但他们不甘于此,又妄图经过改组军政府而达其意图,并说动伍廷芳、唐绍仪、程璧光三总长及部分国会议员赞同他们的提议。1918年2月2日,伍廷芳等约请孙中山和粤督莫荣新集议改组军政府事,此刻孙中山仍对坚持护法存有必定期望,且其势单力孤,故对改组事未坚持对立。但依据《中华民国军政府安排纲要修正案》的规则,对军政府的组成与议事方法作出了严重改动,即“将军政府原采之独自制,改为合议制,改大元帅一职,为政务总裁若干人,安排政务会议,位置相等,职责同负”,然后掠夺了孙中山原有的以大元帅名义统领政府的职权。至此,孙中山无法再表明缄默沉静。4月10日,十分国会经过将改组军政府案交给检查的动议,次日孙中山即约整体议员至军政府说话称:“军政府视国会如父君,国会之所抉择,军府无不遵守。顾如昨日所提议之改组军政府,为军政府自身之存亡问题,而国会事前绝未寻求军政府定见,径行提议而付检查,揆之事理,宁得为平?且以法令而论,约法规则为首脑制,今乃欲行多头制。又军政府安排纲要分明规则:本纲要于约法效能彻底康复、国会彻底行使职权时废止。无修正之明文,今天何故自解……故今天余个人关于改组一事,底子对立,即于改组后有欲以余为总裁者,亦决不就之,惟有洁身引退也。”吴景濂等辩称:“改组之议,并非为不信任军政府及大元帅,原意盖在多扩大军政府实力,譬之商铺之添加本钱,以图兴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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